第九章 天平室使用守则

发布者:信息发布员发布时间:2021-03-25浏览次数:229


一、每位学生须按规定的天平编号使用,不得随意更换。

二、天平室陈放的天平,感量为0.1mg,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天平使用要求操作。如因违反操作规则而造成天平损坏的,必须按规定予以赔偿。

三、称量物品前如发现零点不在“0”上,在未经技术培训前,不要擅自调节零点螺丝,就作加减法。

四、使用天平称量物品时:

(1)、天平使用前后必须做好记录;使用后必须经指导教师或实验员签字。

(2)、物品称量前必须粗称量。

(3)、样品和砝码必须从天平的边门进出,并放入盘中央称量。

(4)、严禁把称量物品直接置于天平盘上,严禁把热物品和有腐蚀性气体的物品放入盘上称量。

(5)、砝码必须用镊子夹取;天平开门、关门、取放物品、砝码时,必须小心缓慢。

五、天平使用完毕,必须把加码盘复位,将游码、砝码放回原位,检查天平梁是否托起,做好清洁工作,套好布罩。

六、每台天平必须用所配合的一组砝码称量,不得任意调用其他天平的砝码。

七、天平室必须保持安静、清洁,每次用后进行打扫。

八、天平箱内硅胶要及时掉换,保持天平箱内干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