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材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化院之材”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发布员发布时间:2023-06-01浏览次数:535


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激励化材学院全体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矢志拼搏奋斗,特设置“化院之材”奖学金,以表彰奖励在学术科研、团学活动、社会实践、服务奉献等各领域表现突出的本科生、研究生。该奖学金的评选严格遵循“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具体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流程

1.评选对象:2022-2023学年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个人。

2.评选流程:分为个人申报、学院评审、学院公示三个阶段。

二、评选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强烈的爱国情怀、昂扬的精神风貌、典型的先进事迹,积极树立和践行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递校园正能量;

2.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学生工作、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疫情防控等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及全面的综合素质;

5.参评者所获奖项应是在上海师范大学本学段就读期间获得。

三、具体评选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学术科研,勇攀高峰: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学习成绩特别优异,在同学中树立典范。在各级各类专业学科竞赛或科研创新活动中斩获佳绩。在本学科重点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得专利。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创新创业比赛或创业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果。

2.团学活动,全面发展: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行为影响力,是公认的学生工作骨干。积极参加各项校园文化活动,表现活跃并取得突出成绩,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3.社会实践,锤炼本领: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社会实践、社会调研活动,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服务、爱心公益活动,积极参加新冠疫情防控等各项社会工作,事迹曾被新闻报道或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影响。

4.服务奉献,彰显担当: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强烈的奉献精神,主动帮助身边有困难的人,在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彰显大学生的责任担当。如响应号召报名参军,献血募捐奉献爱心,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支援边疆建设国家等。

除以上条件外,在某一领域有所特长,在学生群体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获得过相关表彰或媒体报道,具有榜样示范效应的,也可参与评选。

四、组织实施

61-65:个人申报。请参与申报的学生将申请表、汇总表(见附件2)及相关奖项证书、证明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统一打包,压缩包命名为“年级-专业班级-姓名”,发到邮箱2692336930@qq.com

66-69:学院评审。学院审查申报材料并统一进行评审。

6月中旬:学院公示后确定获奖人选。

2023级新生开学典礼:为“化院之材”奖学金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获评“化院之材”者每人颁发奖学金5000元,每学年最多评选8名“化院之材”。

附件1:化院之材奖学金申报表.docx

附件2:化院之材奖学金申报汇总表.xlsx


上海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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