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高校教育改革,科学、规范地遴选“有兴趣、有能力致力于科学研究”的学生组建“应用化学拔尖班”,促进化学专业拔尖人才培养,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原则
1.选拔学科基础知识扎实、综合素质水平高、立志投身于化学科学研究事业的优秀学生为“应用化学拔尖班”学生。
2.公开、公正、公平,各选拔环节公开、透明。
二、组织领导
为公开、公正、公平地选拔2023级“应用化学拔尖班”学生,学院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遴选方案,全面负责“应用化学拔尖班”学生选拔工作。
总负责:杨仕平、盛况
组长:肖胜雄
成员:臧艳雯、刘国华、郎万中、贾能勤、邓清海、程探宇、杨红、吴建民、庄云鹤、程国福、宁恬恬
三、面向对象
1.2023级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在籍在校学生。
2.拟招收15人。其中,化学类12人,化学(师范)3人。学院将根据学生报名及遴选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参加遴选及录取人数。
四、遴选程序
“应用化学拔尖班”学生遴选分初选、面试两个环节。初选以学生的学科综合成绩评价为主,以老师推荐和课余科研综合评价为辅。面试环节侧重科研素养和科研兴趣,选拔志在“创新、求真”的学生。
1.报名条件
(1)思想上和政治上表现良好,诚实守信、品德优良、爱国敬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谦虚谨慎,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2)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学业上有强烈的进取心,外语基础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第一学年所有课程初考成绩均及格。
2.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自主填报申请表(见附件),7月6日10:00前将申请表、申请汇总表电子稿,申请表纸质稿交至辅导员处(电子稿以“拔尖申请-学号姓名、拔尖申请汇总-学号姓名”命名)。
3.初选
3a.学科综合成绩
化学类专业学生以第一学年的《高等数学》(上)、《高等数学》(下)、《无机化学》、《无机化学实验》(上)、《无机化学实验》(下)、《有机化学》(上)、《有机化学实验》(上)七门课程的期末总评成绩为依据确定学科综合成绩。其中,《高等数学》(上)、《高等数学》(下)、《无机化学实验》(上)、《无机化学实验》(下)和《有机化学实验》(上)的占比各为10%,《无机化学》的占比为30%,《有机化学》(上)的占比为20%,以百分制进行学科综合成绩评定。根据学科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1:1.3比例遴选学生(取整数)进入面试环节。
化学(师范)专业学生以第一学年的《高等数学》(上)、《高等数学》(下)、《无机化学》(上)、《无机化学》(下)、《无机化学实验》(上)、《无机化学实验》(下)六门课程的期末总评成绩为依据确定学科综合成绩。其中,《高等数学》(上)、《高等数学》(下)、《无机化学实验》(上)和《无机化学实验》(下)的占比为10%,《无机化学》(上)和《无机化学》(下)的占比各为30%,以百分制进行学科综合成绩评定。根据学科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1:1.3比例遴选学生(取整数)进入面试环节。
3b.老师推荐和课余科研综合评价
对于专业成绩特别优秀、对化学学科和科学研究特别有兴趣的学生,在专业任课老师、辅导员以及课余科研导师的书面推荐下,可适当放宽对第一学年成绩要求,但通过此途径进入复试环节的学生人数最多不超过5人。
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奖励或参与创新创业项目获得校级及以上立项资助的学生可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通过初选,选取不多于25名学生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
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参加面试工作的专家成员。
面试主要考核学科素养、学习兴趣、基本实验技能、逻辑思维能力、表达和沟通能力等方面。
(1)个人陈述环节:学生现场随机抽取考题,进行5分钟陈述,并回答评委提问。
(2)专家答辩环节:专家随机命题,学生回答。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快速分析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心理适应能力、个性特征和学科素养等。
5.最终成绩评定
最终成绩由学科综合成绩×50%+复试成绩×50%构成,其中在初选环节中的老师推荐和课余科研综合评价(若有)合并至面试成绩中予以综合考虑。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时间节点
1.学院宣传、动员:6月26日-7月3日;
2.学生自主报名:7月4日-7月6日10:00截止;
3.面试时间:7月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选拔结果时间:7月9日-7月12日。
六、动态调整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提高办学质量,学院根据“应用化学拔尖班”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在第二学年结束后(第二学年暑假期间)对学生实施“红黄牌”考核评价。考核不通过的学生退出拔尖班,转入同年级应用化学专业就读,其第二学年所修的课程学分均予以承认。
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1.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获“黄牌”警告一次。
(1)出现违纪行为,受到警告以下(含警告)处分。
(2)绩点小于2.5。
(3)一门课程初考成绩不及格。
(4)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则制度,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获“红牌”,退出“拔尖班”。
(1)出现违纪行为,受到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2)获两次及以上(含两次)“黄牌”警告。
(3)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则制度,造成实验室严重安全事故。
(4)科研导师提出书面意见,证明学生有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则制度、违反学术道德、不适合参与科研工作等实际情况,并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核准的。
七、其他
本选拔方案解释权归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4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