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学校部署和相关通知规定以及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推免工作小组
总负责:杨仕平、盛况
组长:郎万中、臧艳雯
成员:刘国华、肖胜雄、贾能勤、杨红、吴建民、程探宇、杨浩
秘书:庄云鹤
二、名额分配
1.根据学校分配名额,化材学院推免生13名,包括:计划推免(普通推免名额)4名;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推免名额2名,卓越师范生培养推免名额7名。其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推免名额仅限应用化学拔尖班;卓越师范生培养推免名额仅限化学(师范)专业学生填报本校学科教学(化学)专业学位硕士点,普通推免名额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
2. 普通名额分配如下:化学(师范)专业2名、应用化学专业(普通班)1名、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1名。
3.研究生支教团名额由校团委、卓越退役教师培养名额由退役军人学院另行颁布方案,组织实施。
三、推荐资格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包含当年经春季高考入学的学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所有课程初考必须及格,绩点计算范围内的课程平均绩点大于或等于2.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专业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专业课程组成为: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大类平台课(一年级化学类专业)、教师教育课程(化学(师范)专业)、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实验。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本条件者可优先获得推免生资格。
四、计分规则
1.推免生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由学业综合成绩、个人社会贡献和特殊学术专长三部分组成。
(1)学业综合成绩(85分)
①专业课程综合成绩:占75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
专业课程综合成绩为专业课程的加权平均分乘以75%,公式为:
绩点数对应规则参照学生手册中绩点制表格;
②英语六级(CET-6):占8分。即英语六级(CET-6)最高分的成绩/总分×100×8%,小数点后保留2位;
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占2分。获国家级大创立项项目负责人获1.5分,结题良好或合格项目负责人获0.3分,结题优秀项目负责人获0.5分;获市级立项负责人获1分,结题良好或合格负责人获0.3分,结题优秀负责人获0.5分。项目组成员所获分数为按照项目负责人相应分值的80%计算。计算后分数小数点后保留2位。
(2)个人社会贡献(不超过5分)
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计4分;参加志愿者服务国际、国家级计3分,市级计2分,校级计1分;到国际组织实习计3分;非专业学业相关竞赛获奖按照下列说明计分,目录详见附件3;其它未列出的社会贡献,根据学生提供的佐证材料,提交至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讨论确定计分。同一类别有多项的,只记一项。
非专业学业相关竞赛获奖计分规则:
A类:第一级别奖1分,第二级别奖0.8分,第三级别奖0.6分;
B类:第一级别奖0.8分,第二级别奖0.6分,第三级别奖0.4分;
C类:第一级别奖0.4分,第二级别奖0.3分,第三级别奖0.2分。
团队参加竞赛的,所有成员计分乘以90%。
注:若比赛设奖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则第一级别奖为特等奖,第二级别奖为一等奖,第三级别奖为二等奖;若比赛设奖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则第一级别奖为一等奖,第二级别奖为二等奖,第三级别奖为三等奖。第四级别和更低级别奖不计分。
(3)特殊学术专长(不超过10分)
由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两个类别组成。同一类别有多项的,原则上只记一项。
科研成果:占3分。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高水平科研论文,或者与导师联合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且导师需出具书面推荐信,明确说明学生是文章的主要贡献者,学生仍以第一作者记分),其中SCI一区论文计3分,SCI二区论文计2分,SCI三区论文计1.5分,SCI四区论文计1分;核心期刊(北大版)教育教学方向论文计1分。如果两人共一作者,各50%;三人共一作者,各33.3%。与导师共同一作的论文,导师不计入共一作者数量。论文必须以上海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对学生提交的多篇论文以代表作计分;期刊分区情况依照中科院大类分区。
竞赛获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所在专业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含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的,按照下列说明计分。
A类:第一级别奖7分,第二级别奖5分,第三级别奖3分;第四级别奖1.5分;
B类:第一级别奖4分,第二级别奖2分,第三级别奖1分;
C类:第一级别奖1分,第二级别奖0.6分,第三级别奖0.4分。
团队参加竞赛的,有明确队长的,队长计分分值参照计分规则,排序第2-3位的组员计分乘以80%,排序4-5位的组员计分乘以60%,队长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报名表、网页公示、指导教师证明等;无明确队长的竞赛,所有成员计分乘以90%。
本科生与研究生组队参与的学科竞赛,且研究生为组长(队长),本科生排序需在前5位,竞赛分数按照上述计分规则基础上再乘以50%计算。本科生与研究生组队参与的学科竞赛,且本科生为组长(队长),本科生组长和组员的分数都按照上述计分规则的80%计算。
所有竞赛获奖人须排序在前5位才可以获得竞赛加分。
注:若比赛设奖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则第一级别奖为特等奖,第二级别奖为一等奖,第三级别奖为二等奖,第四级别为三等奖;若比赛设奖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则第一级别奖为一等奖,第二级别奖为二等奖,第三级别奖为三等奖。鼓励奖、参赛奖等都不计分。
竞赛名录详见附件3。
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不计分。
附件3竞赛目录中1-37项为专业学业相关竞赛,38-54项为非专业学业相关竞赛。非目录内的竞赛不计分。
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国际组织实习、志愿服务等计分项目,以项目进行日期为准,认定截止日期均为2024年9月10日。
2.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原则,无学术专长加分的不需答辩,有学术专长加分的推选综合成绩排名前15位的学生参加审核答辩,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
五、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截至时间9月13日11:30。报名需提交《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2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推荐;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电子版;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证书复印件(立项佐证材料由学院提供);特殊学术特长佐证材料纸质版,包括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论文首页复印件、期刊首页及目录复印件等;个人社会贡献佐证材料纸质版,包括退伍证复印件、志愿者服务证书复印件等。根据各类计分项目填写“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方案的计分规则提示”并提交电子稿,以上无佐证材料的均不计分。
研究生支教团、卓越退役教师培养、学院推免,一名学生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报名。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hyh@shnu.edu.cn,纸质版材料送至:徐汇校区体化楼224A室,辅导员杨浩老师。
审核答辩初定于9月18日,9:00,徐汇校区,体化楼224C室。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推荐名单确定与公示
根据审核答辩后的综合成绩排名匹配录取名额,最终确订计划推免(普通推免名额)4名;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推免名额2名,卓越师范生培养推免名额7名,总计13名推荐名单。
名单确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在学院公示并上报学校。
七、接收程序与规则
2025届推免生接收程序与规则与2024届一样,主要体现在所有推免生(除“卓越师范生培养专项”、“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外)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推免生必需在教育部建立的管理服务系统上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以及专业等方面。“卓越师范生培养”限报本校相关师范类专业学位硕士点。
推免生了解政策以及报考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名称为“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具体安排见教育部或该系统通知及各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办法。报考本校的推免生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中的“上海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网址为:http://yjsc.shnu.edu.cn/。
八、本方案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九、本次推免工作全程接受校纪委办、监督检查室监督。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