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原则上,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具体要求见附件《调剂报考条件表》。
(四)原则上,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具体要求见附件《调剂报考条件表》。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我院不接受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仅退役军人学院相关专业接受调剂。
二、调剂的专业
物理化学,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工业催化,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化学工程,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化学)(专业学位)。
三、调剂材料
请通过电子邮件将调剂申请表发送至各个专业的负责老师
无机化学 (wuhuixia@shnu.edu.cn);
有机化学 (ghliu@shnu.edu.cn);
物理化学 (nqjia@shnu.edu.cn);
分析化学 (nchen@shnu.edu.cn);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xiaosx@shnu.edu.cn);
工业催化 (zhangchunlei@shnu.edu.cn);
应用化学 (tycheng@shnu.edu.cn);
生物化工 (zgzhou@shnu.edu.cn);
化学工程 (wzlang@shnu.edu.cn);
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化学)(yanghong@shnu.edu.cn)
调剂申请表见附件。
四、调剂时间及程序
我院调剂生的复试工作于4月8日开始,4月23日前完成。
调剂程序:
1.欲调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准确填写信息。
2.学院审查调剂考生资格,并通过研招网发送接受复试通知。
3.考生须在我院复试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同意接受我院复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
4.学院将通过研招网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我院待录取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过时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5.我校最终审查确定是否录取。
五、复试办法
参照《上海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择优进行复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注意事项
1.学院招生专业、学科简介及各学院联系电话等,详见我院网上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学院最新招生信息,也会及时在我院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上述官方网站,并按上述程序进行调剂。
2.以上事项若因上级政策而改变,以新政策为准,恕不另行通知。
附件:2025年上海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doc
化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3月